桂残联字〔2020〕33号
自治区残联关于延期申报审核2019年度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通知
各市残联:
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20〕13号)精神,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人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费的,经执收单位批准,可以延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经商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税务局同意,用人单位2019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审核期限延长至2020年7月31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市引导用人单位优先选择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上办理。逾期各级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不再受理申报审核,由各级税务部门按2019 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征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