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资产清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6万元。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实施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48号办公地点、秀厢大道33号旧址、建政路49号旧址、良庆区银海大道建业路24号启智展能实训基地、怡宾路6号政务窗口、江南区培训点、税局等中心资产存放点。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现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实物盘点,对实物盘点清单与现有资产系统资产清单进行逐项核对。
(二)对帐物不相符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核实和查漏勘误,明确资产数量及价值,通过财政部资产系统对资产数据进行核实更正,并粘贴资产条码,便于跟踪管理。
(三)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提供合规性、合理性审核意见。
(四)按照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并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经济鉴证,出具经济鉴证意见书,编制《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及报废清单,通过财政部资产系统进行资产处置的申请及执行,协助配合中心完成资产处置。
(五)资产清查结束后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四)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招标具体流程
(一)招标公告及咨询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21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密封加盖公章送达罗文大道48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园综合楼3楼314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所需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他人递交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3日下午3时,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48号广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
(五)本次招标公告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dpeac.org.cn)发布。
八、投标文件构成:
(一)有效的执业许可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三)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四)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五)项目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六)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服务的信誉业绩;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八)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南宁市罗文大道48号
邮编:530007
联系人:吕妍樨
电话:0771-3186956
十、评标组成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十一、评定方法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实施方案分27分,服务(承诺)方案分27分,信誉业绩分13分,政策功能分3分。如投标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不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