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接受自治区残联执行理事会直接领导,工作业务接受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指导。受自治区残联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调组织全区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落实,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协助指导示范全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推进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从业、辅助性就业及实习实训;监督检查指导各市、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三)进行残疾人就业状况、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研究就业对策;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求职登记、职业能力测评、职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
(四)承担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计划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落实;负责残疾人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与管理;协助制定执行残疾人职业评估标准。
(五)承担全区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六)承担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工作。
(七)协助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指导各市、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和就业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
(八)承办自治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内部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就业管理科、职业培训科、职业指导科和技能实训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2023年度总收入773.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3.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33万元,下降4.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3.9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33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修缮费用、物业管理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就业中心无所属事业单位。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就业中心2023年度总支出773.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3.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33万元,下降4.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3.0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09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4万元。(2)残疾人事业699.92万元,全部为残疾人就业支出699.9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09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修缮费用、物业管理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8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中心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缴费基数是根据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2023年缴费数额随之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19.1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缴费基数是根据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2023年缴费数额随之增加。
4.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就业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9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33万元,下降4.25%。其中:基本支出279.55万元,项目支出494.40万元。
就业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4.18万元,支出决算为77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4.40万元,支出决算为74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主要用于就业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4万元;残疾人就业支出699.92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业务需要申请了预算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5%。主要用于就业中心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2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缴费基数是根据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2023年缴费数额随之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主要用于就业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9.12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缴费基数是根据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2023年缴费数额随之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5%。其中:基本工资51.46万元;津贴补贴10.06万元;奖金0.30万元;绩效工资116.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万元;住房公积金19.12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每年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同上年相比,有所浮动,所以存在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7%。其中:办公费1.63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6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4.55万元;维修(护)费0.99万元;会议费0.49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劳务费0.87万元;工会经费3.07万元;福利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两费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6%。其中:退休费4.6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1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小孩统筹、体检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事项,2023年因单位职工变动,导致小孩统筹和体检费支出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就业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就业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4%,比上年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根据车辆实际出行及日常维修维护需要等,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减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减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7%,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原因是根据车辆实际出行及日常维修维护需要等,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就业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95万元,平均每辆2.47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2%,比上年减少0.06万元,原因是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接待批次、人数变化,在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7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就业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4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6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1.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就业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就业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9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8.89%;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缺少日常追踪、事后归集等实施流程的梳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为关键点,加强日常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跟踪,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调整,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根据各预算项目所设的绩效目标,整理对应的佐证材料清单,在预算批复后一并下发至各业务科室,以便业务开展时同步进行相应材料的编制、整理工作,提高后续自评佐证材料收集的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8万元,执行数为5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有序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通过数字赋能,为用人单位提供“0跑腿”全程网上审核认证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全区按比例就业单位数和残疾人数连年增长。二是残保金系统配合“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建设,确保“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全年共登录系统1620次查询数据。三是广西残疾人就业创业网服务网2023年度全区共录入招聘单位266家,提供职位总数450个,招聘岗位3883个,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求职者提供双向机会,实现就业用人“双赢”。四是中心网站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残疾人工作事业的发展,努力为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提供就业、培训信息服务、宣传扶助残疾人政策,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提供残疾人服务资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